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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习实践大思政课课程答辩的通知
作者:经济学院  编辑: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3-10-28  发布来源:经济学院    浏览次数:

各专业、年级、班团:

为推进暑期社会实习实践成果资源转化贯通运用于学院人才培养全过程,更好发挥实践育人在学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学院大学生赋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的通知》要求,特举办“把课题做在山野田间,用行动践行青春誓言——经济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习实践大思政课展示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把课题做在山野田间,用行动践行青春誓言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三、参与对象

学院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安排

1.班级推选(10月20日前)各班根据年级安排自行组织完成班级团队述职汇报工作,每个班级推选产生1-2支优秀团队。

2.专业(答辩(11月2日)经各年级推选产生的优秀团队,统一参加学院各专业(系)答辩,答辩以个人或团队采取PPT汇报的形式(具体答辩形式要求附后),由专业教师现场评审,每专业(系)推选产生2支优秀团队进入学院展示分享环节。专业答辩安排两组(第一组:金融、CFA、金融科技,第二组:国贸、财税)进行。

3.院级展示(11月中旬)经由各专业(系)推选产生的优秀团队,进入院级现场公开答辩环节(具体答辩形式要求附后),以“故事分享会”的形式进行,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

五、其他要求

1.答辩形式为各实践团队选派1-2名人员现场结合PPT(PPT画面比例应为16:9),围绕实践过程,通过小故事来展现大场景、串联大画面,以数据或案例反映实践成效成果,限时5-8分钟。

2.请经各班推选的答辩团队负责人加入QQ群(群号:783613878),群昵称以“班级+姓名”命名。后续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3.根据学院安排,暑期实习实践活动完成情况纳入企业实习板块学分要求,将根据前期已提交实践报告及团队答辩情况,毕业时予以综合赋分。

4.经推选参与专业(系)答辩环节的团队答辩人,视同作为主讲人参加学院本科生学术论坛,将在答辩现场颁发主讲证明和发放奖品。

5.在学院答辩及故事分享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队,学院将另行颁发团队荣誉奖项,发放奖品,予以激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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